湖南大学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重点项目基金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探索在“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下,更好地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开放课题的学术水平,促进对外开放和人才交流,国家科技部于2001年7月下文批准组建湖南大学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
湖南大学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课题基金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根据国科发基字[2001]25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下列规定。1、本实验室课题基金的使用办法不同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凡经审批通过的课题基金只能用于已批准立项的开放课题的研究。每个课题的支持强度一般为4000元~8000元/年...
湖南大学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关于开放课题论著(成果)的署名规定 为加强开放课题的论文(成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一、总则1、凡受到湖南大学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资助的项目均需按本规定执行。2、湖南大学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对其资助的项目进行工作评价时,只考虑在作...